医师注册最新政策(医师注册暂行办法)
医脉导读:
2017年,医师注册管理将迎来重大变革!
资料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
国家卫计委发布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注册管理将迎来重大变化:
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生区域注册制度;
医师多个执业地点数量不受限制,执业医师可以异地多个地点执业;
实行医生电子注册管理。
本《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医师注册管理将发生哪些变化?
《办法》 将医师执业地点由原来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内有效”。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应当实行合同(协议)。确定一个主要执业机构进行登记,其他执业机构进行登记。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此外,修改后的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医师跨不同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的,必须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追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此举相当于放开了医生(执业助理医师除外)跨地区多点执业注册。
《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通过网上“一站式”挂号服务,改进原有挂号模式,方便医生办理挂号、变更、注销等事项,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为什么要实行医生电子注册管理?
国家建立了医师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间,优化登记流程,有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另一方面,对挂号过程中的各种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利于构建动态、高效的医师执业全过程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前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在京津冀地区开展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
《办法》第四条明确提出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这将为全国推广医师电子注册提供法律依据。
《办法》 医师注册管理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优化?
《办法》建立健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其个人信息自动识别功能,简化注册报送材料。删除原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变更执业注册时需到原注册部门变更“医师执业证书代码”的规定,实现唯一的执业代码体系,优化医师登记管理。
《办法》 如何完善医师退出机制?
《办法》 通过建立注销和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医师队伍中不合格人员,注销不适宜执业的医师注册,引导医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命令。和环境。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规定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予以注销。增加了对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医生的登记和注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