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这两天被一个4岁男童在餐厅"碰臀"的新闻刷屏了,你们看了吗?简直离谱到我都想揉揉眼睛确认一下没看错。福建女孩小熊在长沙一家餐厅被一个4岁男孩触碰臀部,结果事情闹得满城风雨,连伊能静都出来发声了。这瓜可真够大的,吃得我是一愣一愣的。

事情是这样的,8月26号中午,小熊在餐厅收银台结账的时候,一个4岁的小男孩手持玩具枪在店里跑动,经过她身旁时,手部碰到了她的臀部。小熊当时就炸了,追上去把男孩拉住,这一拉可好,男孩脖颈上留下了勒痕。家长这边呢,当场就道了歉,说是孩子跑动时因为过道太窄、身体失衡才碰到的,绝对不是故意的,还赔付了医药费。可小熊不依不饶,坚持要书面道歉。
问题就卡在这个书面道歉上了。男孩家长觉得,如果出具书面道歉并承诺"严加管教",那就等于承认孩子是故意冒犯,这标签一贴上,对4岁孩子的成长影响可就大了去了。男孩父亲后来发声说,孩子事后问"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事了",听到这话,哪个父母不心疼?可惜啊,双方在"互相道歉"这个问题上始终谈不拢,三次调解都黄了。
现在最新进展是,小熊已经启动诉讼程序,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属地街道办和妇联都介入了,密切关注男童的状态。男孩母亲透露,孩子已经就医检查脖颈伤痕,目前状况还好,已经正常返校上学了。可谁能想到,一个4岁孩子的无心之失,能闹到要打官司的地步呢?
知名律师付建对此的看法是,4岁男童的行为不构成性骚扰。根据民法典规定,性骚扰需要满足"违背他人意愿"且以言语、文字、图像或肢体行为实施。4岁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认知和控制能力都有限,根本无法辨识行为带有性冒犯的主观意图,所以不构成性骚扰。这法律层面的分析,倒是给这事泼了一盆冷水。
伊能静这次也出来说话了,她强调成年人应该能分辨孩子的行为是否出于恶意,不应该"未审先判"。她直接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寻求律师帮助,必要时提起诬告罪反诉。啧啧,伊能静这话说得够狠的,不过细想也有道理。毕竟一个4岁孩子的本能反应,和成年人的故意骚扰,能一样吗?
说实话,这事到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两个当事人之间的问题了,而是上升到了公共讨论层面。孩子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边界到底在哪里?成年人在面对未成年人"冒犯"时应该怎么应对?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如何平衡各方权益?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可惜现在网上动不动就搞"网络审判",一个4岁孩子都要被放大镜审视,这样的舆论环境,对孩子真的公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