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医疗器械监管(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使用)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10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情况汇报会,重点关注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分析当前监管工作形势,进一步对地方监管责任和法人主体进行监管。落实责任,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部署,谨慎行事,再接再厉,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等一系列重要部署,全力以赴加强监管,持续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疫情防控。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生产,筑牢质量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是强化属地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管的针对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风险管控,落实名单注销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处决与处罚衔接、业务与纪律衔接,形成“利剑高悬”的震撼效应。
四是坚持风险导向,强化抽查处置。加强跨省联动查处,严查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整合检验资源,强化检验机构责任意识,畅通复检渠道。
五是突出社会共治,共同促进质量安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加强社会共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监管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